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正式公布《2021年度中国民族音乐普及推广中心入选名单》。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成功入选。
据悉,中国民族音乐普及推广中心是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和中央民族乐团达成的战略合作项目,旨在依托各自职能优势,以全国各级文化馆(站)为主要阵地,通过联合共建,共同推动民族音乐在全国的传承、普及、创新和发展。
本次发展中心和中央民族乐团经评审、公示,在全国遴选设立第一批10个中国民族音乐普及推广中心。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是江苏省唯一入选单位。
据了解,多年来,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以“培育市民生活中的美好”为核心服务理念,致力于培育民族音乐人才队伍、促进民族音乐业务交流,通过开展“爱乐之声”惠民公益演出、“艺往情深”艺术普及导赏、苏州市民族音乐展演、“艺术慕课”等民族音乐相关演出导赏、公共教育、艺术培训、精品创作活动,充分发挥了公共文化服务主阵地的功能,产生了较强的综合示范效应,具备了成立中国民族音乐普及推广中心的工作基础。
接下来,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将以此次成功入选中国民族音乐普及推广中心为契机,充分依托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和中央民族乐团资源、平台和专业优势,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共同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弘扬中国民族音乐,助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同时,致力于本地江南民族音乐文化的挖掘与研究、展示与呈现、转化与发展、传播与推广,持续推动“江南文化”品牌建设,不断增强基层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记者 罗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