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将特困老人探访关爱列入养老服务清单,重点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
● 服务一老
出台的《困难群众服务保障八项措施》中,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做了制度性安排,包括扩大空巢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范围,每周至少开展2次探访关爱服务等
● 守护一小
出台《苏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八项制度》,重点是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司法、政府)落地落实,聚合工作力量,形成未保工作组合拳
近日苏州出台《困难群众服务保障八项措施》《苏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八项制度》,进一步织密织牢“一老一小”民生保障网。11月22日,苏州市“服务一老、守护一小”专题新闻发布会召开,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深入解读,对苏州“服务一老、守护一小”工作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目前,全市共有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189万,约占户籍人口的25%,预计到“十四五”末,全市户籍老年人口将突破210万人。此次出台的《困难群众服务保障八项措施》中,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做了制度性安排,并明确了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的内涵。包括扩大空巢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范围,关爱服务范围由高龄、失能、独居等困难老年人拓展至低龄重残、重病等独居老年人;织密关爱服务网络,提出全面应用智慧养老平台,落实“四方关爱”服务协议,每周至少开展2次探访关爱服务,遇有极端天气、重大节日及老年人疾病多发等特殊情况,增加探访频次,做到关爱守望无死角、无遗漏;创新关爱服务方式,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探访关爱列入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清单,结合家庭适老化改造为特殊困难老年人配置智慧养老设备,实施全天候风险预警。结合“社区+物业+养老”行动,鼓励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守护行动。
“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是‘十四五’时期在全国统筹推进的一项新的养老服务项目,我们以《困难群众服务保障八项措施》为依托,建立完善符合本地老年人为主的困难群众的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市民政局副局长黄蕾蕾说。
作为苏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积极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职责,高质量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关爱体系的建设。目前,全市户籍未成年人口156万,流动未成年人(在苏居住满半年以上的)54.2万,总人数210.2万,流动未成年占比25.8%。儿童福利机构10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1个,乡镇“儿童关爱之家”105个、未保工作站85个。配备乡镇儿童督导员106名,村居儿童主任2132名,基层一线儿童工作者实现全覆盖。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四级纵向联动网络,确保困境儿童在发现、报告、干预、安置过程中全链条服务。今年,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推动托育服务发展,持续推进“幸福港湾”项目,组织1000多个爱心暑托班活动,受益人数超23万人次。
此次市未保委制定出台《苏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八项制度》,重点是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司法、政府)落地落实,聚合工作力量,形成未保工作组合拳。主要包括:议事协调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查检查制度、宣传教育制度、项目支持制度、理论研究制度、突发事件处置制度、考评激励制度。比如,强化每年从市慈善资金、福彩公益金拿出专项经费,支持未保委成员单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项目,为未成年人提供特色化、精准化服务,逐步打造苏州未保特色品牌项目;支持市未保委成员单位、基层未保办、高校、专业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实践理论研究,推进工作创新实践;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突发事件的处置力度,快速有效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记者 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