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明委工作部署,全省组织开展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自觉肩负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评选表彰一批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典型,推动各地各部门各行业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快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进一步凝聚全省上下“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精神力量,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代化篇章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二、评选安排
1.评选范围
参加评选的乡镇、村(社区)、单位、学校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荣誉称号(名单详见苏文明委〔2019〕14号、15号、17号);
(2)纳入2018-2020年度苏州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申报候选名单,且被纳入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预申报名单。
2.评选条件
(1)按照2021年版《江苏省文明乡镇测评体系》《江苏省文明村测评体系》《江苏省文明社区测评体系》《江苏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见苏州文明网http://sz.zycxpj.com/,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自行下载)规定要求申报推荐;
近年来改为街道的非城关镇所在地的乡镇可以文明乡镇评选,主要涉农的社区可以参加文明村评选;市级及各县级市、区常委部门、人大政协机关不得推荐为省级文明单位,30人以下的单位原则上不推荐为省级文明单位;凡2019年1月1日以来,存在负面清单列举情形的,不得申报和推荐参评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
根据《江苏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和此次评选通知的精神,江苏省文明单位的推荐参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往年有些省直单位是江苏省文明单位(主要办公地点在各地的),是由省有关主管部门推荐的,本次都按照属地推荐,可由各县级市、区统一收集后报市文明办,相应的推荐名额由苏州市文明办统筹,不占用各县级市、区分配的名额。)
(2)中学(含九年一贯制、中职)和小学按照《中学文明校园标准》、《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标准》、《江苏省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苏文明办〔2018〕47 号)、《江苏省文明校园测评细则》(苏教社政〔2020〕2 号)规定要求申报推荐;高等学校按照《高校文明校园标准》、《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教思政厅函〔2020〕8 号)、《江苏省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苏文明办〔2018〕47 号)规定要求申报推荐;幼儿园参加江苏省文明单位评选,不列入江苏省文明校园参评范围。
3.评选程序
(1)自愿申报参评。申报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在依据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进行自测的基础上,向所在县(市、区)文明委、市各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参评申请。高校向市教育工委提出书面参评申请。
(2)择优推荐上报。县(市、区)文明办、市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据相应测评体系,对申报村镇(社区)、单位、学校进行评审,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县(市、区)文明委、市各有关主管部门择优向市文明委推荐。
根据测评体系负面清单所列条款,向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并对拟推荐对象分别在所在村镇(社区)、单位对外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不小于人民日报一个版面尺寸),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月。(模板见苏州文明网http://sz.zycxpj.com/,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自行下载)
10月20日前,请各地、市各有关主管部门将推荐报告正式文件(含推荐名单排序)、负面清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所有反馈函、推荐对象的申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word版)(见附件1、2、3),报送至市文明办创建处。将文明校园申报材料(附件4),报送至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处。
(3)组织资格审核和抽查。12月10日前,省文明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对被推荐村镇(社区)、单位、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实地抽查。在审核和抽查过程中,如发现有申报材料严重失实、创建水平明显不符、存在负面清单列举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参评资格,且所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4)征求部门意见和媒体公示。省文明办根据资格审核和抽查结果,提出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候选名单,经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后,在省主要媒体集中公示。
(5)确定命名表彰名单。省文明办综合公示和核查情况,提出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校园建议名单。省文明委审定后予以命名表彰。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组织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校园评选,对于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推进道德风尚高地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规范有序进行。
2.从严择优推荐。要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条件、程序和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把好推荐关,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廉洁自律准则,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明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村镇(社区)、单位(行业)、学校推荐出来。
3.坚持以评促创。要把推荐、评选的过程作为总结经验、深化创建、推动工作的过程,引导参创村镇(社区)、单位(行业)、学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对照创建要求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加以整改,提升创建水平。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媒介大力宣传文明创建先进典型,扩大评选活动社会影响力,激发群众参与创建热情,推动兴起新一轮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热潮。
4.力戒形式主义。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加强对本地本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主要考查日常创建水平和工作成效,一律不得要求各类参评对象专门制作纸质台账资料,坚决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做到推荐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评选结果社会广泛认可。
市委宣传部创建管理处联系电话:0512-68616597;电子邮箱:xcbcjc@xcb.suzhou.gov.cn;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0号楼5楼;邮编:215004。纸质版材料请用邮政EMS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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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2019-2021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评选测评体系、公示要求.zip
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